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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怎么走

作者:用户投稿 发布时间:2024-10-19 20:37:23 阅读次数: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是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三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第四是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我们在工地上工作的,其实是很容易受伤的,因为工地这个工作环境是属于比较高危的一个环境。当然每个行业都可能会遭受工伤的意外发生。那么,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递交材料: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2、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申请的工伤进行鉴定,若确认为工伤,在医疗或医疗期满结束后,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伤残等级。

3、赔偿: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通常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根据标准颁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没有致残需要赔偿什么

1、医疗费:工伤治疗费用所需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也要支付。

3、康复费用: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辅助器具费:具体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辅助器具费标准支付。

5、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医疗期工资(单位支付):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这里的亲属是依靠死亡职工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恤金的数目没有规定,但是其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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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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